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钦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扎实做好本办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临时机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有兼职人员1名。2019年,我办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及分工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2019年,本办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根据新的“三定”规定,我办对原编制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了机构概况中的单位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科室人员职务、办事公开和目录等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9年,我办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由综合科科长兼职负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利用网站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19年,我办根据按照市政务办的指导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核指标的开展工作,每个季度按要求做好材料迎检和查漏补缺工作。在每季度的常规检查中,对一些需更新而没有更新的信息,都及时进行了整改。
(六)落实文件的情况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落实文件情况。2019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市政务公开信息领导小组的指导要求,积极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19年度我办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办年内按要求做好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在“政务公开平台”财务信息公开一栏,公开我办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以及2018年度部门决算,同时公开的还有表格附表,确保了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五公开”办文办会制度,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办通过2019年通过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43条,部门文件4份,财政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份,人事信息1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办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质量还需再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解读,全面、准确地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写质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