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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8-02 10:20     来源: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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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纂市本级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地方史,指导全市地方志书、地方年鉴与地方史编纂工作;

2.搜集、保护、整理地方志文献和旧志资料,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3.组织开展地情资源开发,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4.推进方志馆(史志馆)及地情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正处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史志科、年鉴科、地情信息科4个内设机构。2019年机构改革,重新核定编制人数12名。2023年底,在职人数10人。另有1名市直机关后勤人员编制控制数。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无下属单位,本次部门决算数据由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数据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36.50万元,同比增加74.04万元,增长28.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36.5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74.04万元,增长28.21%,主要原因是:1.本年公务员绩效奖按月发放及新考录1名人员;2.追加退休和新录用人员、在职人员各项经费;3.上年部分项目在本年度安排资金支出。

(二)支出总计 336.50万元,同比增加74.04万元,增长28.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55.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8.64万元,增长23.54%,主要原因是:1.追加退休和新录用人员、在职人员各项经费;2.上年部分项目在本年度安排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3.7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4.05万元,增长47.3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2名干部退休。

3.卫生健康(类)15.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83万元,增长82.89%。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上调。

4.农林水(类)2.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补贴发放。

5.住房保障支出(类)19.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26万元,增长46.37%,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待遇提高,公积金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45万元,项目支出59.0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198.8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和水电费等。

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56.43万元,主要用于修志编鉴、办公楼物业等项目的印刷费、编辑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物业费等。

3.行政单位离退休20.7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发放。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8.87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6.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在职职工缴纳医疗补助。

7.其他农林水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补贴发放。

8.住房公积金 19.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9.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9万元,支出决算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1%;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6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工作计划。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的工作计划。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之后,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持有的公务用车为0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之后,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持有的公务用车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之后,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持有的公务用车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之后,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持有的公务用车为0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之后,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持有的公务用车为0辆。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1%,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60%。主要用于接待来督查调研的上级部门人员。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个批次、共计8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1个批次、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比上年增多。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4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48万元,降低4.82%。主要原因是:出行减少,其他交通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请按照部门决算F03表资产信息填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55.85万元。

本部门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312.01万元。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9.64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总支出31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预算执行率为96.37%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1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5.71%;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预算执行时,出现项目预算经费不足的现象。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在制定部门预算时,结合本办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的做好项目预算;二是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项目资金安排。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钦州年鉴》(2023年本)出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9.85分,评级为二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70万元,完成预算的9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钦州年鉴》(2023年本)总纂,形成初稿并取得出版书号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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