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6 00:00
来源: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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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性的地方志编纂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钦州市志》、《钦州年鉴》和地情丛书的编纂工作;(3)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市辖县、区的县志、区志、乡镇志和全市部门志的编纂工作,并对志稿进行审定验收;(4)负责调查研究,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积累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提供地情咨询服务;(5)开展地方志研究,培训修志队伍,总结交流经验;(6)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我办内设秘书科、编辑出版科(年鉴编辑部)、联络指导科、地情古籍科4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办是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于2007年6月份批准成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人数12名,在职人数12人;所有人员都是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员。另有1名市直机关后勤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附表: 表1.XLS 表6-1.XLS 表7.XLS 表8.XLS 表9.XLS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