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246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 标 题: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钦州市扶贫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志办发〔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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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钦州市扶贫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扶贫志编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相关单位名单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4日
钦州市扶贫志编纂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扶贫志编纂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函〔2023〕46号)要求,为规范、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市扶贫志编纂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志书形式全面、真实、系统记录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钦州人民摆脱贫困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的信心和决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钦州篇章。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编纂出版全过程、各环节,牢固树立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理念。
(二)坚持实事求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秉持存真求实理念,全面、客观、真实记录,确保修志成果信今传后,经得起时代和历史检验。
(三)坚持质量至上。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做到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
(四)坚持守正创新。继承弘扬修志优秀传统,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新方志成功经验,与时俱进开展编纂,用史实彰显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五)坚持协作联动。加强统筹管理、协作联动决策,构建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主要任务
编纂出版《钦州市扶贫志》。记述以1949年12月7日钦州全境解放为上限,下限为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告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记述时限内本行政区域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事件、重大创新成果,以及涌现的典型经验、先进人物等,忠实反映消除贫困的历史伟业。重点记述改革开放以来的我市扶贫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攻坚辉煌成就。篇幅控制在60万字至150万字之间。
四、组织领导
《钦州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办和乡村振兴局共同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见附件)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
市地方志办和市乡村振兴局负责《钦州市扶贫志》具体组织编纂工作。其中:市地方志办负责拟定篇目框架和组织印刷出版等工作,包括:协助指导编写资料长编和相关志稿,参与志稿评审和总纂,协助志稿复核并组织出版印刷、发行。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志稿编纂、组织评审等工作,包括:组织协调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市乡村振兴系统相关工作,通过邀标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编纂机构,组织搜(征)集资料,编写资料长编,组织志稿撰写、评审、总纂。
五、经费保障
《钦州市扶贫志》编纂经费由市财政局纳入部门预算予以解决。根据工作分工,专项工作调研和书稿印刷出版等经费由市地方志办向市财政局申请;组织书稿编纂、评审等经费由市乡村振兴局向市财政局申请。
六、进度安排
《钦州市扶贫志》编纂出版工作于2023年11月全面开展,2025年12月底前送交出版。
(一)编前论证组织阶段(2023年11月-12月)。由市地方志办和市乡村振兴局商定工作方案和初拟篇目框架,研定编纂方案;组建编纂委员会;发出资料征集通知;通过项目邀标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编纂机构。
(二)资料收集阶段(2024年1月至4月)。根据编纂方案,指导第三方制定资料收集清单,按清单开展资料收集整理,编写资料长编。
(三)志稿撰写阶段(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第三方根据篇章内容设计,组织力量撰写初稿。
(四)志稿评审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组织召开评稿会,并根据评稿意见补充完善。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审查验收会,按照审查验收意见修改完善。
(五)出版印刷阶段(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经复核定稿,于2025年12月底前送交出版。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参编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编纂人员,如期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编纂任务。
(二)做好服务保障。市地方志办和市乡村振兴局要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职责,将编纂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计划,及时编制预算,确保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保障编纂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严格保密规定。各参编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密相关规定,对资料、数据、志稿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切实落实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四)加强督促指导。市地方志办、市乡村振兴局共同督促指导各参编单位落实好编纂工作。对不重视编纂工作或在工作中推诿扯皮的单位,由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附件
相关单位名单
灵山县 市发展改革委
浦北县 市教育局
钦南区 市科技局
钦北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娘湾管理区 市民政局
钦州高新区 市财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宣传部 市自然资源局
市委统战部 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编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档案馆 市水利局
市总工会 市农业农村局
团市委 市商务局
市妇联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市科协 市卫生健康委
市工商联 市国资委
市残联 市统计局
市税务局 市地方志办
市林业局 农发行钦州市分行
市乡村振兴局 钦州市区信用联社
市医保局 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