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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2025年第7号)

2025-09-29 15:00     来源:灵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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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QZZC2025-G1-210184-GXTH         

二、项目名称2025年采购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物资装备  

三、采购日期2025-08-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区一栋三楼            

被投诉人 1 :灵山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滨二路124号 

被投诉人 2 :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楼501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认为灵山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采购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物资装备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5-G1-210184-GXTH)的采购文件存在违规问题,对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后向我局提起投诉。经材料审核,我局于2025年8月21日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本项目为普通货物采购,采购需求是完全确定的客观指标,无需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组织方案,将“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作为评分项。投诉事项2:评审标准使用“简单、较详细、理解准确、分析到位”等主观判断词汇,未细化量化,且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灵山县财政局     

2025年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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