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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4-08-26 09:00     来源:灵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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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成讯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美院南街99号7833室

主要负责人:罗申腾   

被投诉人1: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南路271号

联系人:何松榆    

被投诉人2: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灵山县县城江南路钻石公寓22号商铺

联系人:赖冰生    

二、基本情况

本局于2024年8月12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经审查,灵山县荔枝气微保鲜技术应用推广项目于2024年06月12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4年7月26日才质疑,《质疑函》未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规定。本局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



                             灵山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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