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项目编号:QZZC2021-J1-0046-GXGH等3个项目
二、项目名称:2021年第七批医疗设备采购等3个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01 | 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 | 灵山县江南路国际汽车城6号楼2楼 |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公告采购合同、未按规定退还保证金、无履约验收相关资料存档、音像资料没有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十条等规定。
2、处理结果:针对上述问题,本机关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立即改正。要求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今后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限发布公告;按规定时限退还保证金;规范档案记录资料,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合法合规。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灵山县财政局
2023年01月1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