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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工作报告

2023-01-30 11:29     来源:浦北县财政局     作者:浦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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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完善常态化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根据《钦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钦市财采202216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作。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202211月至12月对代理浦北2021年度政府采购业务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家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首先通过被检查代理机构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然后结合书面审核情况进一步到代理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了3家代理浦北县政府采购业务的公司进行检查,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随机抽取5个项目,共检查项目数量15个,检查项目总金额为2945.21万元。抽查项目范围主要为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项目。

(二)检查目的及工作机制

本次检查目的在于推动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对代理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按照上级的要求,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成立由局分管领导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全体人员共5人组成检查工作组。

(三)检查标准及内容

此次检查,我局严格按照钦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钦市财采202216文件要求以及统一制定下发的检查指标体系逐项进行检查,确保了本次检查的规范性、科学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废标情况、代理业务范围、采购需求及方式、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开评标、中标、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同时,还检查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检查发现,15个项目中4个项目存在关于信息发布不规范的问题主要问题为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上述情况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检查发现,由广西同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北通镇人民政府丛林穿越、休闲娱乐等无动力机械项目”(项目编号:QZZC2021-C1-220082-GXTH),2021年8月31日发中标通知书,2021年10月21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三)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

检查发现,所抽取的3家代理机构所有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的录音录像资料均未保存。该行为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则的通知》(桂财采200765号)第38条“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录像并刻录保存”的规定。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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