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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6-5881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行政审批局成文日期:2026年03月27日
标  题: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钦北区母猪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6〕16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1日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钦北区母猪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6-03-31 15:04     来源: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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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2025年钦北区母猪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钦北水利字〔2026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韬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025年钦北区母猪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502-450700-04-02-772525)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母猪夹水库位于钦北区新棠镇南忠村。本次核定的水库集雨面积0.88km2,总库容34.92m3,设计灌溉面积50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

20254月,钦州市水利局核查同意该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钦市水管〔202512号)。水库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现场检查库水位约65.64m时,大坝外坡脚有渗漏水流出,水质清澈,渗漏量约为0.52L/s,渗漏量随着库水位上升而逐步加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旧放水涵封堵不严,有渗漏现象;大坝坝顶为泥结石路面,大坝内坡砼面板分缝材料老化,外坡坝面局部凹凸不平,杂草丛生,步梯局部开裂沉陷,坝面排水沟局部损毁、淤积严重,排水体结构不全,泥土覆盖严重;出口明渠边墙局部崩塌破损,存在漏水孔洞,淤堵严重,连接左右岸渠道的渡槽损毁严重,槽身混凝土老化露筋,局部出现漏洞,槽墩浆砌石砂浆风化脱落;水库防汛道路为泥结石路面,路面坑凹不平,雨天泥泞,车辆难以通行;管理房为老旧简易水库值班房,距离大坝约0.6m,边沿未设护栏,存在安全隐患,且办公生活设施简陋不全。

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及防洪功能,对母猪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水文

基本同意采用暴雨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的水文复核方法及成果。30年一遇设计24小时暴雨359.4mm,洪峰流量16.51m3/s300年一遇校核24小时暴雨561.6mm,洪峰流量24.91m3/s

三、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水库所在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度。基本同意对大坝坝体、坝基、坝肩、溢洪道和输水设施的工程地质评价。

四、工程任务和设计标准

同意母猪夹水库按原功能、现行规范确定的规模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水库大坝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五、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一)大坝加固设计

对大坝坝体进行高压旋喷灌浆防渗处理。坝顶拆除下游原有路肩,重建外侧路肩墙,将坝顶加宽至4m;坝顶外侧增设排水沟,采用C20砼浇筑;新建坝顶C25砼路面。对上游坝坡已损坏的砼面板伸缩缝先清除杂物并清洗伸缩缝,再采用沥青砂浆填缝。对下游坝坡进行修整种植草皮;在下游坝坡新建水库名标志。拆除排水体下部分(2013年加固施工前排水体),局部拆除排水体上部分(2013年加固施工新建排水体),按坡比12重建干砌石排水体;排水体两侧重建排水沟,脚部新建排水沟及量水堰。对大坝进行白蚁防治。

(二)溢洪道加固设计

对溢洪道全段底板清除杂草、泥沙;清理、修整底板及挡墙分缝,先清除伸缩缝内杂物,再清洗伸缩缝,采用沥青砂浆填缝。重建C30交通桥栏杆。

(三)输水设施加固设计

对放水设施明渠段清淤,拆除现状明渠底板,现浇C20混凝土,明渠边墙漏水位置进行混凝土砂浆回填,明渠段末端左岸设计6mC20砼挡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坝内旧放水涵管进行高压旋喷灌浆封堵加固;补全大坝放水设施缺失的C30砼防水塞,共11个;清理下游左岸主灌溉渠道内的杂草及淤泥,渠道进行C20混凝土三面光处理。

(四)防汛道路加固设计

硬化防汛道路311m,硬化后路面宽3.5m,采用C30混凝土浇筑。

(五)附属工程加固设计

对管理房内墙及天面、地板进行装修,更换门窗,房顶增加树脂瓦防水隔热顶棚,从管网新增水管引至管理房,新建卫生间。完善管理房生活办公设施及库区宣传、照明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267.9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247.52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确保项目合理实施。要加强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重新报我局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水库运行管理和巡查维护,做好防洪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下游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2025年钦北区母猪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审定表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327日 

附件:2025年钦北区母猪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审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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