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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14239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钦市农业发〔2022〕5号)
发文字号:钦市农业发〔2022〕5号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4日

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钦市农业发〔2022〕5号)

2022-01-24 17:29     来源: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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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农业发〔2022〕5号

 

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42号)和《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1〕80号)精神,现将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县区严格按照文件有关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县区补贴项目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报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请各县(区)财政局收集、汇总本县(区)的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并会同县(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本县(区)书面总结报送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

二、按时完成年度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区)要及时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于2022年11月28日前,将2022年工作总结(含补贴资金结余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系,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朱开宇,联系电话:0777-2811225,15807775502;市财政局联系人:李湘玲,联系电话:0777-2833025,18107778707。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42号)

2.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1〕80号)

3.2022年钦州市灵山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4.2022年钦州市浦北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5.2022年钦州市钦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6.2022年钦州市钦北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表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钦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