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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农业函〔2022〕98号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钦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广西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项目
渔政执法快艇实施方案的批复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发来《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2022年广西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钦农报〔2022〕186号)我局已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37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2〕66号)等文件精神,经认真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和地点
实施单位: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地点:钦州市钦南区
二、项目主要内容
建造执法快艇1艘,总长14.7米,型宽3.3米,型深1.6米,主机3*239kw,航速38海里/小时。(具体技术参数以实际设计和招标为准)。
三、概算总投资及构成
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快艇建造费230万元,快艇设计费5万元,聘请监理费5万元,不可预见费10万。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2〕70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2〕66号)下达的渔业执法装备建设资金250万元。
五、建设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2022年12月至2023年7月
请你单位根据批复,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按程序加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监管,规范资金管理。项目完成后按规定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及时发挥项目功能效益。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0日
(编校: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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