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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自然资函〔2024〕837号
钦南区人民政府:
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我局送来《关于请求向钦南区下达工作任务的函》(横钦函〔2024〕31号),称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以下简称横钦高速公路项目)是自治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目前施工已全面开展,但“三改”用地因政策原因未纳入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现根据项目设计,需对钦南段约172.28亩互通匝道圈内用地及约628.8亩“三改”用地实施清理补偿(具体面积以实际施工要求为准),要求我局下达相关工作任务。
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横钦高速公路项目互通匝道圈内用地及“三改”用地的征搬工作任务下达给你区组织实施,项目业主为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需的征搬资金由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解决,请你区尽快与项目业主对接,落实项目用地征搬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开展工作。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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