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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自然资函〔2024〕138号
钦南区人民政府:
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向阳路预制场职工住宅小区在进行总平图规划设计时,为提高土地利用率,将市建筑工程公司预制场用地北面的291.7平方米国有土地与位于用地西北角属于城中南社区水井队的280.7平方米集体土地进行了置换,但一直未完善相关土地置换手续,造成目前该小区有三户宅基地未能正常进行报建等手续。
为完善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向阳路预制场职工住宅小区的土地置换手续,解决该住宅小区建设的遗留问题,经我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向阳路预制场职工住宅小区置换集体土地的征搬工作任务列入2024年度市主城区和滨海新城的征搬工作计划,并将该征搬工作任务下达给你区具体组织实施,该项目由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作为征搬业主,项目具体所需的征搬费用由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负责筹集解决,请你区尽快与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对接落实项目用地征搬工作的有关事宜,并按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用地的征搬工作。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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