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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自然资函〔2024〕15号
钦北区人民政府:
钦州市第一中学向我局送来《关于申请清理龙湾初中校区项目用地内青苗的报告》(钦一中报〔2023〕60号),称经钦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钦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南面,新华北路西面29.89亩用地作为钦州市第一中学龙湾初中校区项目用地,用地属存量土地,有青苗等尚未清理,要求我局下达钦州市第一中学龙湾初中校区项目用地的征搬工作任务。
为加快项目进展,经我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钦州市第一中学龙湾初中校区项目用地的征搬工作列入2024年市主城区和滨海新城征地搬迁工作计划,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下达给你区具体组织实施,所需征搬资金从市财政安排给钦州市第一中学的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请你区尽快与钦州市第一中学对接,落实项目用地征搬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开展工作。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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