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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自然资函〔2023〕1942号
钦南区人民政府:
为保障平陆运河建设期间我市城区交通的畅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由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建设新阳街(新华路至滨江北路)道路工程,该工程项目位于新华路口往滨江路段,设计路线全长约89米,道路红线宽20米(具体用地范围详见附件)。
为确保新阳街(新华路至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能顺利开展,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批示的精神将新阳街(新华路至滨江北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的征搬工作任务列入2023年度市主城区和滨海新城的征搬工作计划,并将该征搬工作任务下达给你区具体组织实施,该项目由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征搬业主,项目具体所需的征搬费用由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集解决,请你区尽快与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接落实项目用地征搬工作的有关事宜,并按《钦州市进一步加快征地搬迁若干措施的通知》(钦政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用地的征搬工作。
特此通知。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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