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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自然资函〔2023〕339号
钦南区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平陆运河建设期间我市应急供水安全,由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建设钦州市第二水厂应急供水工程,该工程位于钦南区沙埠镇、久隆镇,输水管线从田寮水库3号副坝抽水泵房起,沿292县道经过关草堂村南侧至方屋沟村南侧,在方屋沟南侧位置向北沿乡村道路,穿过钦州市火龙果基地后经韦屋村后沿一级公路(国道G325)敷设,在凌屋村旁接入已建成的青年水闸至二水厂主管,项目总用地以实际施工为准(附图为抽水泵房及相关设施用地范围)。
为确保钦州市第二水厂应急供水工程的建设能顺利开展,经我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钦州市第二水厂应急供水工程项目用地的征搬工作任务列入2023年度市主城区和滨海新城的征搬工作计划,并将该征搬工作任务下达给你区具体组织实施,该项目由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征搬业主,项目具体所需的征搬费用由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集解决,请你区尽快与钦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接落实项目用地征搬工作的有关事宜,并按《钦州市进一步加快征地搬迁若干措施的通知》(钦政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用地的征搬工作。
特此通知。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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