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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处置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转让交易公告 钦土转告〔2025〕1号

2025-09-22 08:15     来源: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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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土转告〔2025〕1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钦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全市司法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受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将对以下查封标的物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转让。

一、委托转让标的物内容

(一)网拍编号:钦网拍转2025-1;

(二)土地使用权人:广西钦州市水利电力工程处;

(三)土地证号:钦国用(2007)A0053号;

(四)地号:240590099;

(五)土地用途:机关团体、城镇住宅、工业用地;

(六)使用权类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后补办出让手续;

(七)土地位置:钦州市南珠东大街北面;

(八)土地使用年限:补办出让后机关团体用地5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九)土地面积:22188.21平方米(33.28亩)。

(十)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土地按现状进行评估,宗地各用途的占比为各用途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容积率为总建筑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总建筑面积为4419.49平方米,核算机关团体用地占比为0.39%,城镇住宅用地占比为69.96%,工业用地占比为29.65%,容积率为0.2);

(十一)地上建筑物状况:用地上建有1处办公、25处住宿、6处仓库。

(十二)抵押状况:目前宗地及地上建筑物无设定抵押情况。

二、标的物转让起始价及履约保证金

本宗地捆绑地上建筑物一起转让,拍卖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711万元(其中地上建筑物价格为166万元,土地使用权拍卖起始价为2545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42万元。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四、本次网上拍卖交易的具体要求详见《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招标拍卖出让规则(试行)》《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手册》和该宗地的竞买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请登录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qinzhou.gov.cn/zfxxgk/qzszfxxgkpt/qzszrzyj/fdzdgknr/)进入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阅。申请竞买人须在2025年10月13日12时之前通过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履约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10月13日12时之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五、本次网上拍卖起始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时(9时-10时为自由竞价时间,10时起进入限时竞价时间)。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本次拍卖仅限于网上竞价,钦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不设底价。

七、本次拍卖委托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及业务咨询电话:(0777)2820033、2860972。 

                   

钦州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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