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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的规定,拟对钦南区那丽产业园53794.18平方米(80.6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及面积
(一)宗地位置:钦南区那丽产业园。
(二)宗地面积:53794.18平方米(80.69亩)。
二、土地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出让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土地使用条件管制要求:
(一)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工程性质为公用,工程规模为53794.18平方米(80.69亩),其他规划控制指标详见《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二)土地使用条件管制要求: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使用条件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土地使用者申请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按程序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变更手续。
四、出让方式: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改为挂牌方式出让。
五、出让年限:50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六、报名人资格及报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报名。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及存在其他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允许参加报名。
本次协议出让报名方式以现场书面形式提交至钦州市钦南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403室,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如上述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7日止)
地 址:钦州市子材西大街43号
电 话:0777-2851150
联 系 人:吴建业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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