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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2023年 “五一”节前暨二季度钦州市民用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2023-05-05 10:10     来源: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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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五一”节前暨二季度钦州市民用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桂工信机械〔2023〕273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民用船舶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钦南区、自贸区工信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2023 年全区民用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机械〔2023〕273号)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民用船舶安全生产职责,认真组织开展辖区民用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辖区所有民用船舶企业实施有效监管。要建立民用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台账,摸清辖区船舶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情况,并及时抓好整改。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钦南区、自贸区工信部门要将此次通报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条对照逐条整改。重点要督促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发现问题不整改和整改问题不到位、不彻底现象。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前,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加强巡查检查,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情况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上报我局。

三、落实假期安全生产防控工作

钦南区、自贸区工信部门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完善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特别是用电、用气、高空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加强安全风险研判,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 2023 年全区民用

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信机械〔2023〕273号)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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