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450700MB1771528H/2021-26207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8日 |
| 标 题: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8月份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发文字号:钦安委办〔2021〕3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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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安全应急委,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的通知》(钦安委办〔2020〕34号)的部署要求,现将2021年8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市基本情况。2021年8月份,全市先后排查安全隐患3614个,其中一般隐患3611个,完成整改3418个,整改率94.7%;排查出重点隐患3个,已完成整改2个,同时完成往期发现的11个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新增突出问题2个,新增制度措施1条;共进行行政处罚417次,罚款金额194.99万元。
(二)县区基本情况。2021年8月份,灵山县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49个,其中一般隐患549个,完成整改489个;排查出重点隐患0个,完成往期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1个;新增突出问题0个,新增制度措施0条;全县共进行行政处罚0次,罚款金额0万元。浦北县共排查出安全隐患401个,其中一般隐患401个,完成整改410个(含对往期隐患的整改);排查出重点隐患0个,完成往期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1个;新增突出问题0个,新增制度措施0条;共进行行政处罚2次,罚款金额2.3万元。钦南区排查出安全隐患290个,其中一般隐患290个,完成整改271个;排查出重点隐患0个;新增突出问题0个,新增制度措施0条;进行行政处罚168次,罚款金额78.9万元。钦北区排查出安全隐患297个,其中一般隐患297个,完成整改279个;排查出重点隐患0个;新增突出问题0个,新增制度措施0条;共进行行政处罚0次,罚款金额0万元。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排查出安全隐患621个,其中一般隐患620个,完成整改572个;排查出重点隐患1个,已整改;新增突出问题0个,新增制度措施0条;共进行行政处罚6次,罚款金额4.6万元。
(三)各部门基本情况。8月份,全市28个需要月报的部门均能够按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其中市农业农村局、钦州海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由市交通运输局统计汇总上报)。从报送的情况看,在重大隐患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排查出1个重大隐患(与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报送的为同一个隐患)、市供销社排查出2个重大隐患;在制度措施方面,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各制定出台1条制度措施;在突出问题方面,市水利局报送了2个突出问题。其余部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和制定措辞情况均为零。
(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2021年8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共11起,同比下降31.3%;死亡11人,同比上升37.5%;受伤4人,同比下降66.7%;直接经济损失3.26万元,同比下降37.3%,其中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1起,造成3人死亡。从事故分布情况上看,钦南区3起,钦北区3起,灵山县2起,浦北县1起,自贸区钦州港片区2起,其中灵山县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从事故领域上看,道路交通领域6起;建筑施工领域4起,其他1起。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材料报送工作质量。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报送作为推动三年行动的有力抓手做深做实,切实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深度排查问题隐患。具体负责月报工作的同志要提高对月报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填报的相关材料要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反应本部门的工作。
(二)要突出工作的重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持续围绕防范遏制亡人事故这个重点,按照攻坚阶段的部署要求,突出抓好市层面9大重点攻坚任务的落地落细,结合本地、本部门制定的集中攻坚方案,紧盯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强监管、严执法。
(三)要聚焦“两节”特点。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关于“中秋”“国庆”两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针对“两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着力通过查风险、除隐患来防范事故,切实保障“两节”期间全市安全稳定。
特此通报。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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