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2日 |
| 标 题: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6至7月份进展情况的通报 | |
| 发文字号:钦安委办〔2021〕27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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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安全应急委,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的通知》(钦安委办〔2020〕34号)的部署要求,现将2021年6至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总体情况。2021年6月份,全市先后排查各类隐患2279个,其中排查出一般隐患2272个,完成整改1897个,整改率83.5%;排查出重点隐患7个,其中已完成整改3个。全市共进行行政处罚241次,罚款金额489.18万元。7月份,全市先后排查各类隐患2422个,其中排查出一般隐患2416个,完成整改2176个,整改率90.1%;排查出重点隐患6个,其中已完成整改5个。全市共进行行政处罚239次,罚款金额130.2万元,责令28家企业停产整顿,对4家企业进行警示约谈。
(二)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更新情况。2021年6月份,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行了更新。其中,新增重点隐患7个,已完成整改3个;新增突出问题6个,新增制度措施9条(个)。7月份,新增重点隐患7个,其中已完成整改3个,新增突出问题10个,新增制度措施7条(个)。
(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2021年6至7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共21起,同比下降44.7%;死亡15人,同比下降25%;受伤19人,同比下降24%;直接经济损失132.08万元,同比下降64.5%。从事故分布情况上看,钦南区14起,钦北区3起,灵山县3起,浦北县0起,自贸区钦州港片区1起,期间全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从事故领域上看,道路交通领域15起;建筑施工领域2起。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持续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当作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围绕防范遏制亡人事故,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狠抓市层面9大重点攻坚任务的落地落细,结合本地、本部门集中攻坚方案,加大整治重点任务力度。要持续强监管严执法,紧盯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法闭环管理,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要及时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针对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强化监管执法。
(三)要扎实做好日常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一些地区接连发生隧道施工、燃气、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洪涝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事故警示,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抓实抓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日常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确保将隐患遏制在萌芽阶段,持续保持安全稳定的势头。
特此通报。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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