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安全事故通报
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文日期:2021年05月08日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广西泓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建管〔2021〕89号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1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广西泓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

2021-05-11 16:53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经发局,市质安监站: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广西泓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的通知》(编号:20210783)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教训,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广西泓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辖区内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停工整改,且核实该公司在本辖区是否有未录入“桂建通”平台的项目;同时对事故项目建设单位南宁市宾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本辖区内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停工整改、复工检查情况、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促落实情况和扣分通知书等书面材料电子档扫描件报送至我局质安科。

  联系人:黄雪芳,联系电话:0777-2862080,电子邮箱:qzjgwjgk@163.com。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