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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文日期:2020年12月30日
标  题: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2.15”起重伤害事故项目相关单位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暂停有关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建管〔2020〕281号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2.15”起重伤害事故项目相关单位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暂停有关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

2021-01-06 10:39     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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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经发局,市质安监站: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2.15”起重伤害事故项目相关单位全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暂停有关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编号:20202163)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教训,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督促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辖区内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停工整改,同时对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在本辖区内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将停工整改、复工检查情况、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促落实情况和扣分通知书等书面材料电子档扫描件报送至我局建管科。

联系人:黄雪芳,联系电话:0777-2862153,电子邮箱:qzjgwjgk@163.com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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