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安全事故通报
发文单位:钦州市应急管理局成文日期:2020年11月11日
标  题: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钦安委办〔2020〕46号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1-11 09:52     来源: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钦安委发〔20205号)要求,统筹兼顾、主动作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工作专班,有序推进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市人民政府先后在两次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推进。市安委会积极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制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市直相关部门按要求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各县(区)安委会也均按照要求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截止1031日,全市28家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共排查各类隐患2210个(处),其中一般隐患2179个(处),完成整改1246个(处),整改率为57.18%;重大隐患37个,完成整改32个,整改率为77.14%。在督导检查方面,市本级共开展督导检查1500次,督导问题764个;在执法处罚方面,全市共开展行政处罚658次,责令6家企业停产整顿,对96家企业进行警示约谈,对3家企业进行联合惩戒。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市、县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度落实、机制体制建设、地区风险研判等宏观方面存在的问题77个。与此同时,各部门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先后出台制度措施80多条(项),形成典型做法6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标准不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还存在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对上级文件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制定的方案照抄照搬,工作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实不细。

(二)报表的月报材料不规范、不及时。一是个别部门报送的报表存在随意性,当月报送情况和上月报送情况存在严重的矛盾;二是个别部门活动开展以来还没有成立过督导小组,没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三是个别部门报表内数据也存在前后矛盾,一般隐患与重大隐患数量相加和隐患总数不等,附件1和附件2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填写不一致;四是个别部门报表没有联系人和审核人,后续也没有补充正式版本。

(三)个别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表没有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附件1明确要求要对本月工作做简单概述,但很多单位没有填写,没有对上月隐患整改、风险管控等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总结说明。

(四)部门和县(区)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从报表反映情况看,目前全市28个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共排查各类隐患2210个(处),但各县区排查隐患总数达到了4500多个,相差两倍多,这说明各部门没有做好系统内部数据汇总工作,存在严重漏报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一场攻坚战役,是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性机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三年专项整治,下大决心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彻底破除我市不适应新时代安全生产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及时做好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采取超常措施,持续深入做好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单整改销号,对于本地区和行业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限期整改。下一步市安委办将对全市所有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肃做好数据报表报送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个报表直接反应各部门工作情况,市安委办已于20208月起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对材料报送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按照表格填报要求按时报送材料。根据自治区对2020年度市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求,市安委会将细化对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届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核,其中报表报送工作将作为一项主要标准。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主动发声,深入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报。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11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