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5 11:41
来源: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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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石化局、消防救援支队,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
2020年11月2日11时45分许,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铁山港区的LNG接收站码头2#罐罐前平台管线在施工时发生着火,截至目前,现场作业的9人中,有5人死亡,1人失联,3人重伤正在全力救治中。北海市铁山港“11·2”事故发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作出批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有关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决定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北海市铁山港“11·2”事故教训,贯彻落实有关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底。
三、检查范围
钦州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城镇燃气企业等,重点是有LNG、LPG等易燃易爆液化气体企业。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工艺专业检查、设备专业检查、仪表专业检查、安全管理检查等内容,同时要突出重点,如重大危险源、特殊作业、检维修、外包工程、危化品装卸等领域、环节。
五、检查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各企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企业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要求,带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检查记录、台账要求保留完整备查。
(二)县区全面检查。各县区对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大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细化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负责检查的企业,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现全覆盖检查。
(三)部门指导检查。市直各有关部门对所管辖的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责,从行业(领域)监管要求出发,指导各县区对所属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检查,解决行业(领域)性问题。
(四)市安委办督导检查。在企业、县区、部门检查基础上,市安委办组成三个督导检查组,第一组负责督导检查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第二组督导检查灵山县、浦北县,第三组督导检查钦南区、钦北区,分别由市应急局1名处级领导带队,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部分重点企业。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把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 切实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三)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大检查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大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0年11月28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至市安委办,联系人:陈礼闯、周建玲,联系电话:3688689。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