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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等规定,以及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草拟了《优化调整钦州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实名反馈意见。意见反馈发送至电子邮箱:fgwjfk@qinzhou.gov.cn。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18:00。
联系电话:0777-2819300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优化调整钦州市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小区停车服务收费
方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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