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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市政管理局关于暂停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通知

2018-11-06 11:37     来源: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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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钦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钦政办电〔201874号)文件要求,鉴于目前我市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我市已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为此,决定自2018113日至115日,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暂停一切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处置。恢复正常运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运输单位遵照执行。对违规运输行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罚。 

  特此通知。 

    

                                     201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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