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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钦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钦政办电〔2018〕74号)文件要求,鉴于目前我市大气污染形势严峻,我市已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为此,决定自2018年11月3日至11月5日,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暂停一切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处置。恢复正常运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运输单位遵照执行。对违规运输行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重罚。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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