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8年06月27日 |
| 标 题:钦州市市政管理局关于实施金海湾东大街及钦北大道铁路桥桥墩防撞工程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政函〔2018〕234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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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
《钦州市市政工程和照明管理处关于要求实施金海湾东大街及钦北大道铁路桥桥墩防撞工程的请示》(钦市市政照明报〔2018〕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处作为项目业主组织钦州市市政工程公司实施建设金海湾东大街及钦北大道铁路桥桥墩防撞工程,请按程序开展项目下一步工作。
钦州市市政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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