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4 00:00
来源:钦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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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审计局:
贵局2020年3月16日至6月24日对我办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的通报收悉。我办对通报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传达通报精神
收到通报后,我办及时召开全体领导干部会议对通报的精神进行了传达,提高本办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批复执行预算,杜绝超预算支出现象再发生。
二、深刻剖析原因
2019年我办实际支出的培训费126152元,主要用于自治区要求的扶贫培训任务。一是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好2019年培训扶贫大行动专项培训的通知》要求,我办于7月15-16日举办了2019年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人数80人;7月18-19日举办了2019年贫困村村主任培训班,培训人数80人。培训费用89778元。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广西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组发〔2018〕11号)要求,为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化脱贫攻坚干部教育,提高扶贫系统干部脱贫攻坚能力和服务乡村振兴能力,2019年9月29-30日举办了2019年扶贫系统干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培训人数83人,培训费用19115元。以上三期培训班是自治区要求的培训任务,纳入市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若不完成培训任务,自治区将扣减我市2019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分数。为了完成培训任务,我办使用了部门预算中“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及“扶贫、移民培训及宣传教育经费”中的部分办公费支付培训费,致使培训费超预算支出。主要原因还是对预算工作考虑不够周全,在申请预算科目和数额时没有提前对接好上级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
三、认真吸取教训
通过此次审计,我办已清楚认识到,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目前,我办已及时整改,现各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批复执行预算,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杜绝超预算支出现象再发生,确保预算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钦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钦市开办报〔2020〕9号 钦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