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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7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产前筛查)人员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24〕2号)精神,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产前筛查”事项许可权限下放至县(区)卫生健康局或行政审批局实施,我局不再受理、办理,申请人可向县(区)卫生健康局(或行政审批局)申请。联系方式:
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0777-6428001;
浦北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77-8366229;
钦南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77-2693751;
钦北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77-3215995。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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