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道路旅客运输许可管理层级下放工作的通知》(桂交运管函〔2019〕123号)要求及钦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精神,我局将“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层级,由县级交通运输审批部门具体实施。现将《钦州市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客运班线及车辆情况统计表》予以公告。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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