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政协提案答复

关于对政协第六届钦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5132号提案的答复

2025-11-03 09:17     来源: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李胜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第2025132号)收悉,经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好项目储备,做好前期工作,合理规划布局”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规划与项目储备工作,致力于提升项目前期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一)提前谋划布局,规范项目储备。持续健全项目储备机制,常态化充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实行“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管理模式,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衔接、高效推进。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农村部门,截至2024年底,由农业农村部门累计组织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61.3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54.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万亩,项目区灌溉排水条件、土壤质量及田间道路通达性显著改善,为区域粮食稳产增产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提前谋划,上半年已完成12.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储备工作。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各类涉农资金渠道,今年共获批建设任务7.05万亩,其中4.93万亩计划于2025年启动建设、2026年完成项目建设;2.12万亩计划于2026年开工建设、2027年完成项目建设。

(二)优化顶层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一是强化部门协作,明确建设分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我市已形成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田间地头工程建设,水利部门负责灌区骨干工程和水源建设的工作格局。水利部门积极推进大中型灌区项目建设,在全市储备大中型灌区项目共10个,总投资约84.99亿元,这些灌区项目的实施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我局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重点做好与灌区建设的衔接配套,确保灌区水源与田间渠系畅通连接,形成完整的灌溉体系。二是加强规划衔接,保障建设空间。在规划层面,我市坚持高位部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来谋划推动。2021年我市印发了《钦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积极探索整镇、整村推进的建设模式,以形成规模效益,并争取高标准农田全覆盖试点,不断优化全域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布局。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市、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阶段已统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纳入规划,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空间规划依据。目前,钦州市、灵山县、浦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得自治区批复,确保了高标准农田项目布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项目储备机制,一是优化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管理模式,指导县区提前开展下一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度任务与储备规模相匹配。二是深化部门协同。健全与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与灌区项目衔接,确保水源工程与田间工程协同建设。三是强化规划引领。落实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目标,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衔接,推广整镇整村推进模式。四是拓宽资金渠道。在争取上级资金同时,鼓励县区整合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二、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推动土地流转”方面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为切实打通农田建设“最后一公里”,精准解决群众农业生产的迫切需求,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选址于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及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作物种植。在项目前期规划阶段,各县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充分发动群众参与。例如,浦北县在项目勘察时即邀请群众共同参与现场规划,根据村民实际需求确定勘察设计方向;在设计成果形成后,在镇、村一级专门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收集群众在项目选址、建设内容等方面的意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群众生产实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通过设计变更等方式予以响应和解决。2025年,浦北县在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时,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委和镇政府召开征求意见会,根据群众意见优化设计方案,对群众提出的合理需求尽可能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精准服务农业生产需要。

(二)推动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效提升全市农业发展水平。截至2025年三季度,全市农村土地(耕地)流转总面积51.77万亩,占农户承包地面积的25.25%,涉及农户20.78万户,其中:水田流转面积25.76万亩,旱地16.86万亩,生产蔬菜、马铃薯等季节性流转1.75万亩,林地0.083万亩,其他类型7.32万亩。流转主要以出租、转包、互换、入股等形式开展,以出租、转包为主。近年来,钦州市农村土地流转趋于规模化,不断向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扩大了土地经营规模和产业化水平。如浦北县福旺镇的浦北县绿源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在浦北县福旺镇北兰村流转土地4000多亩优质稻;钦北区平吉镇种植大户肖敏,在平吉镇田妙村流转土地1200亩种植“双高”糖料蔗;钦北区建设九佰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在核心区流转土地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据统计,全市共有332家经营主体流转连片土地(50亩以上)共5.28万亩。

三、关于“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保障建设进度”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队伍建设,通过系统化、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各级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工作效能,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今年以来,我们构建了“市、县、镇”三级联动的培训体系。一是组织市县两级工作人员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三项地方标准宣贯培训视频会,系统学习《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导则》《农田建设项目概预算定额及其编制规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评价技术规程》等核心规范。二是组织市县两级业务骨干参加2025年全区农田建设管理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农业农村部《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研讨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要点,并通过跨地区经验交流,借鉴其他地市先进做法,有效提升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市级部门常态化组织县级部门及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日常业务指导与培训。四是在项目实施阶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扎实组织技术交底,如钦南区在2025年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召开技术交底会议,详细解读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验收结算要求,并同步部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五是加强对镇(街道)的延伸培训,如浦北县2025年组织各镇人员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题培训,培训人次达300余人,有效夯实基层工作基础。通过系统化培训,各级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要求、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项目规划设计更加规范,施工质量控制得到加强,监理验收环节更加严格,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训体系,推动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结合项目实施各阶段需求,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推动建立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施工和管护技术一体化支撑体系,鼓励符合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和服务保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全链条技术支撑。

四、关于“加强后续管护,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建设实效”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始终坚持“三分建、七分管”原则,多措并举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一是健全管护制度体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基础上,市县两级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实施细则或管护意见,实现了管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落实管护经费保障。严格按照管护办法规定,每年按1%的比例从项目经费中列支管护经费,为长效管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如2025年,钦南区落实管护经费125.85万元,浦北县落实管护经费39万元,灵山县今年拟采购工程保险进行管护,有效保障了辖区内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及时修复。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8月,我市对2019年以来建设的86个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管护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灌溉排水渠(管)道淤积堵塞、硬化渠道和道路开裂坍塌、电力设施设备被盗缺失等突出问题。此次专项整治被纳入钦州市15项民生实事统筹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管护不到位问题85个,通过集中整改,有效解决了农田基础设施“有人建、无人管”的问题,恢复了项目区农田灌溉排涝能力,切实保障了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持续有效利用。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完善建后管护长效机制,一是指导各县区严格落实管护制度,确保管护责任到人、到田。二是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继续探索“保险+管护”等创新模式。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推动管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确保每一亩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都能长久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103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