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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生态运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严格污染防控标准体系。一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提高产业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限制单位产品能耗高于行业基准值的项目落地。梳理建立“两高”项目动态更新管理台账,摸清项目环评、建设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底细,目前已梳理出我市“两高”项目共4个,其中已批在建项目1个,建成投产项目3个。加快石化、电力、造纸、有色金属等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设备更新,推广绿色低碳技术,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二是指导产业园区企业、工厂打造“零碳工厂”。指导中伟钦州产业基地采用资源循环利用、节能降耗,以及采用更清洁的能源等方式,致力于减少碳排放。目前,中伟钦州产业基地已成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首家“零碳工厂”。三是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对平陆运河沿线的灵山县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大气环境评价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氯气、硫化氢、TVOC、氨、苯、甲苯、二甲苯、甲醛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表 D.1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六价铬、砷、汞、镉、氟化物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 中浓度限值进行评价;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环境质量标准取值依据确定;二噁英环境质量影响的评价参照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中二噁英浓度标准评价。四是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严格要求企业需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中明确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指标,企业需定期提交执行报告,详细说明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监管部门依据许可证及报告进行核查。2025年共完成我市503家排污许可证内持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完成468家持证企业2024年年度执行报告内容完整性审核工作。
(二)强化平陆运河沿线污染防控协作。一是协同推进绿色工程建设。印发《服务保障平陆运河 打造绿色生态环保运河工作方案》《钦州市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打造绿色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压紧压实各单位职责,逐步构建平陆运河沿线生态保护协同体系,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构筑钦州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二是全面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指导各县(区)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绿肥翻压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推广工作。2025年1-7月,平陆运河沿线途经的三个县(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51.24万亩次,秸秆还田98.3万亩,增施有机肥64.88万亩。深入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指导各县(区)做好病虫害监测预警工作完成早稻重大病虫统防统治面积44.46万亩次,发布病虫情报71期;合理设置农药废弃物回收箱,及时清捡农药包装废弃物,定期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平陆运河沿线三个县区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1785个。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并印发了《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春季行动的通知》,积极做好布局规划,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发展甘蔗分步式机械收割,提高蔗叶离田收储利用率,渲染良好社会氛围,发放张贴宣传单3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60多条。三是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探索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引进企业建设水肥一体化处置系统,推广“粪污收集+肥料制造+种植消纳”循环模式,利用企业生态处理快速成肥技术,将收集的畜禽粪污进行72 小时快速发酵降解,形成有机水溶肥,输送到种植基地进行消纳。新增完成6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680万元、2025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提前批)1200万元、2025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涉农整合)资金600万元项目建设,目前5个项目已获批复,2个项目正在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三)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市海洋局坚持陆海统筹,以解决生态问题为导向,持续强化海洋生态原真性、系统性保护修复。在钦州湾重点开展龙门岛、沙井岛、茅尾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以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的岸线整治、红树林保护修复。实施2020年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2022年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以及2024年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共3个项目,共获中央资金7.2亿元,累计修复海域面积833.65公顷,新种红树林面积394.23公顷,红树林修复130.41公顷,岸线整治23.67千米。期间,我市孔雀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入选自然资源部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犀丽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入选2025年联合国大会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优秀案例。
(四)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一是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管控要求。强化监测评估、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根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要求,积极推进全过程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和评估。开展红树林修复增汇潜力评估工作,综合评估修复区红树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二是配合自治区申报并获批2024年度自然资源部部省合作项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区域效果评估关键技术研究”,探索构建“研发-测试-应用-改进-提升”的海洋生态修复评估监测创新体系。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海洋生态保护合作项目。积极执行海洋保护地管理国际项目,广西钦州-北海沿海水域作为东南沿海三个试点区域之一,参与全球环境基金“加强中国东南沿海海洋保护地管理,保护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沿海生物多样性”项目。2024年12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正式反馈项目终期评估意见,活动成果评价“满意”。2024年钦州海洋治理经验获联合国推广,被授予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空间规划示范区。通过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积极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探索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2025年1月,我市创新应用废弃牡蛎壳构建生态海堤,成功交易292吨蓝碳,实现资源化利用和碳汇增值。
(五)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一是积极谋划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廊道建设。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钦州段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及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坚持“环境营造、融合发展、分类打造、示范引领”,以平陆运河为纽带,以清水廊道、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绿色廊道建设为重点,重塑运河及两岸生态和景观风貌;在此基础上统筹廊道与城乡、农村建设、农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兼具生态环境改善、游憩休闲观光、特色文化弘扬等多种功能的复合型生态廊道。二是打造全方位宣传矩阵,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大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2025年以来发布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信息报道、防治环境污染、环保科技和产业等800余条,其中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章30余篇,并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及公众号、钦州市主流媒体上发布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新闻稿63篇。同时,创新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钦州主场宣传活动;举办“2025年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钦州赛区选拔赛;积极参与“生态广西 宜居康寿”主题展示活动和2025年中国澳门展,面向社会公众发放生态环境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宣传材料 5000 余份,通过 “线上 + 线下” 联动模式,深入解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对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农药原药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有机化工等涉VOCs排放行业进行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及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根据《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高质量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意见》推进钦州市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有序开展超低排放升级改造。
(二)推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多“零碳企业”“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推动产业园的企业、工厂以中伟钦州产业基地为模范,聚焦资源循环、节能降耗,提高内部水资源、固废资源循环利用率,开展电力蒸汽节省操作优化、余热利用改造等节能降耗改善项目,积极推进新能源应用。
(三)进一步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培训带到田间地头,指导到人,大力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同步加强对病虫害预警监测,提高病虫害发生应急处置水平和防控技术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支持打造灵山县数字化奶水牛基地建设项目、钦南区大蚝产业园、钦州海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中国-东盟农产品物流园等重点园区项目,积极向自治区和国家争取资金项目支持,争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谋划做好平陆运河沿线项目储备工作,提高平陆运河沿线乃至钦州市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四)强化平陆运河沿线生态保护。在平陆运河建设实现最优生态保护、最优水土流失管控、最优资源节约利用、最优绿色低碳发展上狠下功夫,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节能降碳,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监管力度,抓好平陆运河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和土石方综合利用等工作,持续做好红树林保护、牡蛎资源保护等海洋生态保护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平陆运河相关的环保行动,积极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垃圾分类宣传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以有力的举措推动平陆运河绿色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效。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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