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钦州市第五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联谊委、九三学社钦州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中山路片区旧城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旧城改造是我市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市探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旧城改造与保护规划和意见,旧城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建议中提到的工作,部分正在实施,部分列入下一步计划实施。
一、关于旧城保护与改造工作
人大地方立法方面。目前我市正在抓紧起草《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拟在今年10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规划编制方面。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有独立篇章指导古城保护与开发,同时出台了《钦州市古城保护与利用规划研究》,编制《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环境与现状调查》《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规划》,以加强对旧城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和居住环境问题的指导。针对旧城区危旧房多、道路狭窄等问题,2015年7月出台《钦州市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意见》,对旧城区范围内的住房建设、旧房改造、管理分区,建设时序及规划审批等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我市将编制更深层次的具体规划,尽快完善《钦州市一至五马路老城区改造规划》《钦州市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具体项目的策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解决特色建设、交通疏导、资源融合等问题,科学规划和保护好旧城区。
二、关于项目改造资金问题
中山路一带旧城区具有重要人文及历史意义,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中山路片区的开发与保护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规划编制工作,先后投入近9000万元用于刘永福故居、中山公园等旧城区范围内重要古建筑保护及相关场所改造和扩建,有效保护刘永福故居及中山公园周边古城墙遗址。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入旧城区保护开发,对建成后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项目,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对于成立市旧城改造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问题,目前尚未有相关计划,待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时再进行研究。
三、关于旧城改造与旅游开发相融问题
(一)旅游开发工作方面。我市正在制订《旅游资源普查方案》,对一马路至四马路片区旧城区和中山路、占鳌街的旅游资源调查评价,充分挖掘中山路片区及刘永福故居相结合的文化旅游线路。为再现老钦州的历史文化风貌,下一步将组织外出学习,借鉴四川成都宽窄巷子等地旧城改造的成功经验,以中山路骑楼老街为修缮中心试点,逐渐将修缮工作以点、线、面形式扩大到钦州所有的旧城街区。特别是中山路片区,汇集了我市最传统的饮食文化、手工艺品等,可打造钦州骑楼美食一条街,将中山路骑楼老街打造成集旅游、观光、休闲为一体的钦州城市文化旅游名片。
(二)危旧房改造工作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已确定为文物古迹的,坚决予以保护;对可能影响文物古迹的,不予审批新建或改建项目;对于有建设需要,且符合《钦州市旧城区及“一江两岸”住房建设管理意见》的,按规定给予建设,并严格控制好项目规模、建筑色彩、建筑立面、建筑高度及开发强度等,确保与旧城风貌相协调。
(三)旧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方面。一是将中山路片区内的三马路、竹栏街、沙尾港、白沙横港等道路列入2017年小街小巷改造计划。二是做好旧城排水排污系统建设,分期推进旧城区排水及改造清淤工程,加强日常维护,全面改善旧城区排水设施。三是推进小街小巷路灯建设改造工作,2016年已完成路灯安装31处410杆,2017年计划安装34处403杆,2018年计划安装11处307杆,使路灯综合亮灯率达到96%以上。四是加快旧城区街头绿化公园建设,争取年内在具备条件的小街小巷种植行道树。
四、关于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旧城改造工作问题
一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调查文件、发放宣传单及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认识到旧城改造与保护的意义,为旧城改造工作建言献策。二是提前做好规划工作,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提前做好项目编制片区土地、拆迁等方面的评估工作,提出每个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优惠政策和市场预测等参考数据。三是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创新征搬与原点安置联动机制,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做好安置工作,同时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千方百计解决被拆迁居民的就业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市旧城改造与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