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9 00:00
来源:钦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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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民政局,市儿童福利院: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发放孤残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的复函》(桂政函发〔2019〕423号)文件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5〕120号)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民政厅的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及时将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符合条件的残疾孤儿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确保重度残疾孤儿应补尽补,无错补、漏补现象。
附件:《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发放孤残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的复函》(桂政函发〔2019〕423号)
钦州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18日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发放孤残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