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钦北区残联、财政局、卫计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社会工作局,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社会工作局:
《钦州市“十三五”期间七彩梦脑瘫儿童康复市本级配套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钦州市财政局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钦州市“十三五”期间七彩梦贫困脑瘫儿童康复市本级配套项目实施方案
“十二五”期间我市顺利开展了“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脑瘫儿童救助项目,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该项目仍不能满足我市的康复需求。因此为了扩大脑瘫儿童的救助范围,“十三五”期间继续为更多的脑瘫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广西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12〕20号),制定本实施办法,开展市本级救助项目。
一、项目时间
2016 年4月—2020年10月31日。
二、项目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脑瘫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脑瘫儿童。
——年龄不超过7岁。
——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其中优先安排能长期坚持家庭康复训练者)的脑瘫儿童。
三、救助标准
市财政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每年人均12,000元的康复训练费用标准开展康复训练
四、项目定点医院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五、任务目标
每年资助50名贫困脑瘫儿童进行系统的康复训练,提高儿童的运动功能、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学习能力;培训儿童家长,帮助家长掌握康复的基本原则、目标、途径和方法,成为促进孩子发展的重要力量。
六、职责分工
(一)残联——组织协调各县区残联做好宣传发动和初筛工作;收集上报相关材料,审核救助对象的申报材料。
(二)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下达本项目补贴专项经费;协调城区财政部门,对本项目配套相应的筛查、组织工作经费;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
(三)卫生部门——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和指导,发挥脑瘫康复专家组的作用,定期督导检查,确保手术质量和患者安全;协调城区卫计局、新农合办积极配合,规范报销比例,以惠民利民为原则,积极探索推动脑瘫康复治疗报销比例的提高,不断提升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定点医院——定点康复机构要对初筛对象进行复筛,确定救助对象,并对救助对象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计划,进行运动、生活自理、言语、认知、社交等方面的能力训练,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定期进行阶段评估;根据需要培训脑瘫儿童家长。机构康复一般每年不少于6个月,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且不少于4个课时,有条件的机构应该建立全日康复流程(引导式教育),康复训练效果评估达到有效以上;康复机构要专门组织受助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机构训练结束后,注意做好社区、家庭训练的指导,康复机构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促进机构康复向社区、家庭延伸。
七、项目工作流程
(一)市残联牵头,卫生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筛查工作制度和程序,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以基层宣传筛查为基础,由各县区残联对脑瘫儿童进行初筛,提高筛查效率。
(二)初筛对象经各县区残联上报市残联,经市残联进一步调查核对,汇总初筛名单报给定点康复机构。
(三)定点康复机构对初筛对象进行复筛,最终确定救助对象。对审定后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采取家长(监护人)申请,填写《贫困脑瘫儿童康复市本级项目申请审批表》。救助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受助对象连续缺课两周,且未向所在定点机构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如因特殊原因中止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应及时上报残联核准。受助对象发生变更后,在1个月内重新筛查救助对象,经市残联审核同意后,新确认的救助对象可使用剩余的康复经费进行康复救助,并将变更情况存档备查。新的受助对象在受训期间一般不能变更定点康复机构。
(四)救助对象填写好《贫困脑瘫儿童康复市本级项目申请审批表》,回当地乡镇残联、县残联盖章后统一交给定点康复机构,上报给市残联审批。
(五) 每年10月31日前,定点康复机构将《钦州市市本级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登记表》、《钦州市市本级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汇总表》等材料上报市残联康复中心,市残联审核汇总后作出资金下达分配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项目经费。
八、项目经费管理
(一)项目经费由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残联审核辖区脑瘫儿童救助名单及相关材料无异后报各县财政局,由各县区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定点医院。
(二)项目经费必须参照国家“七彩梦”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支出范围以及要求使用,定点医院必须给救助对象提供不低于国家“七彩梦”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质量标准的康复训练服务。
九、项目管理联系方式
(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康复中心 颜清燕
联系电话: 5985768 传真: 3688055
邮箱:576589839@qq.com
(二)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医政科 杨永新
联系电话:0777-2861708
(三)市财政局联系人:社保科 黄辉昌
联系电话:0777-2812204
附表:
1. 钦州市七彩梦贫困脑瘫儿童康复市本级项目初筛汇总表
2. 钦州市市本级贫困脑瘫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3. 钦州市市本级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登记表
4. 钦州市市本级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汇总表
5钦州市七彩梦贫困脑瘫儿童康复市本级项目任务分配表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发
附表1
钦州市市本级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初筛汇总表
县(区)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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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监护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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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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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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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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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印章 日期
附表2
钦州市市本级贫困脑瘫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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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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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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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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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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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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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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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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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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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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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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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类型 |
□痉挛型 □手足徐动型 □共济失调 □弛缓型 □混合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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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伴有其他残疾 |
□视力 □智力 □听力 □言语 □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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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线
□家庭经济困难 |
户口
类别 |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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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
□无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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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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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残联意见 |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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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残联意见 |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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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意见 |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由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填写,报县(区)残联审核后,报市残联审核备案。
附表3
钦州市市本级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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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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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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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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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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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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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类型 |
□非农业
□农业 |
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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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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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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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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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儿童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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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家庭经济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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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原因 |
□先天 □疾病 □早产 □产伤 □窒息 □意外伤害 □中毒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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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类型 |
□痉挛型 □手足徐动型 □共济失调 □弛缓型 □混合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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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伴有其他残疾 |
□视力 □智力 □听力 □言语 □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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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程度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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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教育现况 |
□学校 □幼儿园 □康复机构 □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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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
□无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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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训练起止时间(一年) |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满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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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装配矫形器 |
□是 □无 (□其他辅助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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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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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效果
评估 |
康复训练效果:□显效 □有效 □无效
参加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是 □否
家长培训:□是 □否
家长对儿童康复的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是否进入幼儿园、小学就读: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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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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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字 : 年 月 日 |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此表由定点康复机构填写,市残联备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