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9944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 标 题: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钦州市精神病医院普通床位价格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医保发〔2023〕90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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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精神病医院:
来文《钦州市精神病医院关于请求核定病房床位价格的请示》(钦精医报〔2023〕30号)收悉。鉴于你院属精神病专科医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医〔2018〕6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院普通床位价格按21.60元/床·日标准执行。
自治区如出台新政策,从其规定。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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