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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子女中的一个子女无赡养父母的能力,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按独生子女标准享受3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吗?

2025-12-25 09:55     来源:钦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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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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