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毕业后被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录(聘)用的,此类型的工作单位一般具有档案管理权限,档案由学校直接转至录(聘)用单位管理。
毕业生只要在就业三方协议里的“接档单位”上写清楚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学校将按填写的信息将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
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作的,此类单位一般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档案可以转至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毕业生在填写就业三方协议时,在“接档单位”栏上写钦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机构名册附后)电话和地址,学校将按填写的信息将档案转递至档案接收机构管理。毕业生也可通过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www.gxrcda.com)、“钦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毕业生>>>档案查询”等渠道直接向钦州市各级人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档案接收。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