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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钦各中职学校,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持续巩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成果,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宁,经研究,决定于 2023年6月底前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对照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要求,对中小学进行排查,认真系统查找问题,切实巩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成果。
二、重点内容
(一)看工作方案。是否严格按照《钦州市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钦教安信〔2021〕3号)要求研究制定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方案,是否抓好方案组织实施,是否取得实效。
(二)看解决问题。是否建立健全解决欺凌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家校联合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提高学生掌握合法合规合理解决生活学习问题能力。加强校园卫生间、宿舍、教室、操场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巡查,定期组织学生填写防范欺凌调查问卷,建立欺凌事件报告制度,按照程序调查认定处置欺凌行为。
(三)看事件整改。是否对已发生的欺凌事件进行深入剖析、查明原因,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是否落实。
(四)看长效机制。是否制定教职员工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并纳入工作考评。是否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是否设置学生安全员。是否健全欺凌事件问责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的长期性、反复性、综合性,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效果。要在3月底前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边查边改,持续推进。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教育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学校进行实地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处置。我局将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
(三)加强问题通报。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定期汇总本地、本校学生欺凌情况,及时向学校、家长通报相关情况(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舆情炒作),加强警示教育。请各县区教育局于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回头看”所有任务,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安信科。联系人及电话:梁雁,0777—2818606;电子邮箱:sjyja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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