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桂教教材〔202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县(区)教育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切实履行好对中小学教辅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及时指导学校做好教辅选用工作。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教辅材料选用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政策规定,并根据我市教材版本及本校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按照一教一辅原则,从中选择一个适合本校学生使用的版本供学生选订。
三、各学校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教材〔2019〕6号)要求,规范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组织学生征订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推荐选用的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品种目录的电子版发送至市教育局邮箱。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蒙晓婷,2815238。邮箱:qzjyjjk@qinzhou.gov.cn。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