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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的通知(钦教发〔2022〕34号)

2022-12-19 18:07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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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按《钦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寒假时间的通知》(钦教基教〔2022〕181号)执行,2022年12月20日正式放寒假。

小学2022年12月24日正式放寒假。

初中2022年12月27日正式放寒假

高一、高二年级20221231日正式放寒假高三年级放假时间按校历规定执行。

(五)目前未放假的中职学校参照初中学校执行。

  二、期末考试安排

县(区)小学、初中期末考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小学三至六年级要在放假前组织考试,初中期末考试安排在2022年12月24-26日进行。全市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安排在2022年12月28-30日进行,具体事项由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另行通知。高三年级质量监测按原计划进行。

各县(区)、各学校要持续做好教育工作,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各学校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发挥家校协同防控、育人作用,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要落实“双减”政策,结合学业质量要求,科学布置寒假作业,严禁各学校和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收费补课。

 

 

钦州市教育局

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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