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服务 > 教育服务 > 学前教育 > 我要看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2年 元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1-12-28 18:40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县(区)教育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1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市师生的身体健康,减少放假期间的聚集交叉感染风险,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做出如下调整。

一、时间调整

(一)2022年1月1—2日,学校按星期六、星期天时间正常安排。

(二)1月3日(星期一)学校正常上课。

(三)原寒假放假时间为20221月22日—2月19日,现调整为20221月21日—2月19日。其他事宜按照钦教基教2021〕59号文件内容实施。

二、相关要求

(一)元旦期间,全体师生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聚集。市外学生原则上不离,学校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并派专人管理,确保学生校内安全;学校错峰安排市内学生离校返校,学生往返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学校要加强校门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校园管理要求。分级分批安排好学生文体活动,指导学生增强体质锻炼,持续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

(三)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十严格的通知》精神,负责学生及共同居住者的健康管理,少串门、少走动,严格控制家庭聚会。

 

附件: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全日制中小学2021至2022学年度校历规定》的通知(钦教基教〔2021〕59号)

 

 

钦州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