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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10-28 17:55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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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消防救援机构市直各学校:

现将《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钦州市委网络安全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此页无正文)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钦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钦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钦州市科学技术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0月17

(此件公开发布)                


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部署要求积极响应《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29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核心目标,以学校为组织核心,以行政区域为实施范围,以各类教育资源为连接纽带,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高效协同的创新工作模式。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及中小学校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教联体”建设对完善立德树人机制、破解学生成长难题、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锚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逐步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协作、学校主动主导、家庭切实尽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格局。按照分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明确以下阶段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50%的县(区)建立“教联体”,覆盖主城区及教育基础较好的县(区);到2026年底,全市所有县(区)全面建成“教联体”,形成覆盖全域、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育人网络。届时,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学生成长环境持续优化,为中小学生在政治培养、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熏陶、劳动实践、科学探索、社会实践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营造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二、建设任务及措施

(一)实施学校主导赋能工程,筑牢育人核心阵地

学校作为“教联体”建设的核心主体,需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聚焦育人实效,推动教育教学与协同育人深度融合。

1.强化思政教育创新结合红色文化及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如柑子根村第一党支部旧址和刘永福旧居、冯子材旧居等)与海洋文化特色,打造“红色思政+海洋科普”育人品牌,将爱国主义精神、海洋生态保护理念融入日常教学。定期开展“红色故事进校园”“海洋科普大讲堂”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与家国情怀。

2.深化素质教育实施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教育课程,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每周劳动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课时。创新体育教学模式,结合沿海优势,开发特色体育课程,培养学生运动习惯与专项技能。推进美育浸润计划,利用坭兴陶文化海歌、粤剧等非遗资源,开设特色美育课程,提升学生审美素养。

3.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三位一体”家校沟通体系,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实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及时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改进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4.搭建资源整合平台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清单,与红色教育基地、海洋馆、科技馆、坭兴陶产业园、农业示范园等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推动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

(二)实施家庭责任强化工程,夯实育人基础环节

家庭是学生成长的第一课堂,需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支持、指导服务,推动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1.完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场所,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为家长提供就近便捷的指导服务。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每年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经验分享会、线上课程等形式,为家长提供不少于2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掌握正确教育方法。

3.推动家庭与学校协同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联体”建设,主动参加家长学校培训、家长委员会工作、学校开放日等活动,配合学校落实作业管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体质管理、网游管理等要求。鼓励家长带领孩子开展家庭劳动、体育锻炼、亲子阅读等活动,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

(三)实施社会资源联动工程,拓展育人空间维度

充分挖掘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教联体”建设,为学生成长提供多元化支持。

1.深化馆校协同合作推动学校与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共文化场馆为学校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参观、体验服务,针对学生群体开发专属展览、科普课程、图书阅读、文献检索、志愿服务、艺术培训等活动,丰富学生校外学习体验。

2.加强医教协同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联合教育部门推行健康副校长制度,选聘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担任健康副校长,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专业诊疗服务,同时为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升教师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

3.推动体教融合发展体育部门统筹社会体育资源,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对学校和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运动会、体育训练等活动提供场地支持。联合学校开展青少年体育兴趣培养项目,如足球、篮球、游泳、武术等培训,组建校级体育社团,每年举办1次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提升学生体育技能与竞技水平。加强近视综合防控,落实“六个一”防控措施,改善学校教室照明条件,定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降低近视发生率。

4.强化警校协同共治公安机关与学校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联合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制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民警值守校门口及周边路段,维护交通秩序与治安安全。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每学期开展通过案例讲解、情景模拟等形式,讲授如防性侵、防诈骗、防欺凌、防溺水安全教育等知识,提升学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如火灾逃生演练、防恐防暴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实施重点群体关爱工程,补齐育人薄弱短板

聚焦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建立健全关爱帮扶机制,确保“教联体”建设覆盖所有学生,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1.建立精准关爱档案教育部门联合民政、社区等部门,对全市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个人专属关爱档案。

2.开展结对帮扶服务组织学校教师、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与重点群体学生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帮扶,定期进行家访、谈心谈话,了解学生生活与学习困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归属感与幸福感。

(五)实施育人环境优化工程,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各部门协同发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网络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安全、健康、积极的环境。

1.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场所、文具店、玩具店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学生食品安全与用品安全。城管部门整治学校周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问题,维护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2.净化网络育人环境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清理网络平台上的有害信息(如暴力、色情、低俗内容),打击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学校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网络使用习惯,提升学生网络素养与辨别能力,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预防网络沉迷。

3.加强校外培训治理教育部门持续深化“双减”政策落实,严厉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秩序。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与校外培训负担。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

一方面,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职责,要求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进度安排,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谋划工作,同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组建“教联体”,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共同破解学生成长新问题。另一方面,将“教联体”建设纳入各县(区)有关部门重要议程,各部门结合职能优势,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场地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强化部局合作以解决协同育人新难题。此外,统筹推动社区街道、社会资源单位等落实育人责任,督促其主动与学校对接,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校内外学习生活的全时段、全场景,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条件保障,聚力构建“人人、事事、时时、处处”的育人格局。

(二)强化资源保障,夯实建设基础

市多维度强化资源保障,为“教联体”建设筑牢根基。在资源统筹上,由各县(区)教育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建立学校需求清单与社会资源清单,指导学校明确“教联体”成员单位及工作机制,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发挥中小学校核心引领作用,联合制定建设方案并建立协同育人反馈评价机制,动态优化工作。在要素支持上,各地各部门将“教联体”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场地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及学生成长提供政策与条件支撑。此外,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将“教联体”建设纳入政府教育专项考核和教育督导重点,通过督促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市围绕“教联体”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筑牢良好舆论基础。一方面,聚焦“教联体”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橱窗板报及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与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升公众认知度与参与度。另一方面,及时总结推广“教联体”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推动各县(区)教育局、学校主动担当,联动相关部门调动社会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担教育责任、共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附件:1.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规划表

2.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职责

附件1

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建设规划表

具体目标

2025

2

灵山县、浦北县

2026

2

钦南区、钦北区


附件2

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

工作职责

一、政府

推动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相关部门

1.教育部门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2.宣传部门

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3.社会工作部门

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领域重点人才工程,联合教育部门协调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保障。

4.公安部门

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配备法治副校长、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5.网信部门

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6.卫生健康部门

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7.民政部门

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

8.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

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院()校协作机制,开展少儿阅读推广工作,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9.科技部门、科

统筹各类科普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10.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11.消防部门

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2.市场监管部

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3.体育部门

统筹社会各类体育资源,为学校和学生开展体育锻炼、竞赛活动等提供场地、师资等支持,丰富学生的体育活动内容。

14.妇联组织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5.共青团组织

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16.关工委组织

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三、学校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有条件的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有序面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四、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

5.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街道

社区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2.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六、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

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科普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

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剧()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4. 医疗卫生

机构

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5.高校

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利用高校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科学教育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条件的高校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文体场馆有序向中小学生开放。

6.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

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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