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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消防救援机构,市直各学校:
现将《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钦 州 市 教 育 局 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钦州市委网络安全 钦州市科学技术局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钦 州 市 公 安 局 钦 州 市 民 政 局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此页无正文)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钦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委员会
钦州市妇女联合会 钦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教育大会部署要求,积极响应《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29号)与《自治区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核心目标,以学校为组织核心,以行政区域为实施范围,以各类教育资源为连接纽带,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高效协同的创新工作模式。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及中小学校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教联体”建设对完善立德树人机制、破解学生成长难题、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锚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逐步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协作、学校主动主导、家庭切实尽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格局。按照分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明确以下阶段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50%的县(区)建立“教联体”,覆盖主城区及教育基础较好的县(区);到2026年底,全市所有县(区)全面建成“教联体”,形成覆盖全域、资源共享、协同高效的育人网络。届时,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学生成长环境持续优化,为中小学生在政治培养、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熏陶、劳动实践、科学探索、社会实践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营造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二、建设任务及措施
(一)实施学校主导赋能工程,筑牢育人核心阵地
学校作为“教联体”建设的核心主体,需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聚焦育人实效,推动教育教学与协同育人深度融合。
1.强化思政教育创新。结合我市红色文化及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如柑子根村第一党支部旧址和刘永福旧居、冯子材旧居等)与海洋文化特色,打造“红色思政+海洋科普”育人品牌,将爱国主义精神、海洋生态保护理念融入日常教学。定期开展“红色故事进校园”“海洋科普大讲堂”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与家国情怀。
2.深化素质教育实施。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教育课程,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每周劳动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课时。创新体育教学模式,结合我市沿海优势,开发特色体育课程,培养学生运动习惯与专项技能。推进美育浸润计划,利用坭兴陶文化、海歌、粤剧等非遗资源,开设特色美育课程,提升学生审美素养。
3.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全面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三位一体”家校沟通体系,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实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及时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改进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4.搭建资源整合平台。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清单,与我市红色教育基地、海洋馆、科技馆、坭兴陶产业园、农业示范园等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推动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
(二)实施家庭责任强化工程,夯实育人基础环节
家庭是学生成长的第一课堂,需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支持、指导服务,推动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1.完善家庭教育服务网络。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场所,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为家长提供就近便捷的指导服务。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每年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经验分享会、线上课程等形式,为家长提供不少于2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掌握正确教育方法。
3.推动家庭与学校协同。引导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联体”建设,主动参加家长学校培训、家长委员会工作、学校开放日等活动,配合学校落实作业管理、手机管理、睡眠管理、体质管理、网游管理等要求。鼓励家长带领孩子开展家庭劳动、体育锻炼、亲子阅读等活动,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
(三)实施社会资源联动工程,拓展育人空间维度
充分挖掘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教联体”建设,为学生成长提供多元化支持。
1.深化馆校协同合作。推动学校与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共文化场馆为学校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参观、体验服务,针对学生群体开发专属展览、科普课程、图书阅读、文献检索、志愿服务、艺术培训等活动,丰富学生校外学习体验。
2.加强医教协同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联合教育部门推行健康副校长制度,选聘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担任健康副校长,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专业诊疗服务,同时为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升教师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
3.推动体教融合发展。体育部门统筹社会体育资源,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对学校和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学校开展体育教学、运动会、体育训练等活动提供场地支持。联合学校开展青少年体育兴趣培养项目,如足球、篮球、游泳、武术等培训,组建校级体育社团,每年举办1次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提升学生体育技能与竞技水平。加强近视综合防控,落实“六个一”防控措施,改善学校教室照明条件,定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降低近视发生率。
4.强化警校协同共治。公安机关与学校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联合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制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民警值守校门口及周边路段,维护交通秩序与治安安全。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每学期开展通过案例讲解、情景模拟等形式,讲授如防性侵、防诈骗、防欺凌、防溺水安全教育等知识,提升学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如火灾逃生演练、防恐防暴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实施重点群体关爱工程,补齐育人薄弱短板
聚焦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建立健全关爱帮扶机制,确保“教联体”建设覆盖所有学生,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1.建立精准关爱档案。教育部门联合民政、社区等部门,对全市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个人专属关爱档案。
2.开展结对帮扶服务。组织学校教师、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与重点群体学生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结对帮扶,定期进行家访、谈心谈话,了解学生生活与学习困难,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归属感与幸福感。
(五)实施育人环境优化工程,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各部门协同发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网络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安全、健康、积极的环境。
1.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场所、文具店、玩具店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学生食品安全与用品安全。城管部门整治学校周边占道经营、乱贴乱画等问题,维护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2.净化网络育人环境。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清理网络平台上的有害信息(如暴力、色情、低俗内容),打击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学校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网络使用习惯,提升学生网络素养与辨别能力,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预防网络沉迷。
3.加强校外培训治理。教育部门持续深化“双减”政策落实,严厉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办学秩序。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与校外培训负担。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
一方面,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职责,要求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进度安排,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谋划工作,同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组建“教联体”,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共同破解学生成长新问题。另一方面,将“教联体”建设纳入各县(区)有关部门重要议程,各部门结合职能优势,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场地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强化部局合作以解决协同育人新难题。此外,统筹推动社区街道、社会资源单位等落实育人责任,督促其主动与学校对接,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校内外学习生活的全时段、全场景,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条件保障,聚力构建“人人、事事、时时、处处”的育人格局。
(二)强化资源保障,夯实建设基础
全市多维度强化资源保障,为“教联体”建设筑牢根基。在资源统筹上,由各县(区)教育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调研,建立学校需求清单与社会资源清单,指导学校明确“教联体”成员单位及工作机制,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发挥中小学校核心引领作用,联合制定建设方案并建立协同育人反馈评价机制,动态优化工作。在要素支持上,各地各部门将“教联体”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场地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及学生成长提供政策与条件支撑。此外,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将“教联体”建设纳入政府教育专项考核和教育督导重点,通过督促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我市围绕“教联体”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筑牢良好舆论基础。一方面,聚焦“教联体”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橱窗板报及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与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升公众认知度与参与度。另一方面,及时总结推广“教联体”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推动各县(区)教育局、学校主动担当,联动相关部门调动社会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担教育责任、共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附件:1.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规划表
2.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职责
附件1
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建设规划表
|
时 间 |
数 量 |
具体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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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2个 |
灵山县、浦北县 |
|
2026年 |
2个 |
钦南区、钦北区 |
附件 2
钦州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
工作职责
|
一、政府 |
推动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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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部门 |
1.教育部门 |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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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传部门 |
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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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工作部门 |
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领域重点人才工程,联合教育部门协调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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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安部门 |
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配备法治副校长、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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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信部门 |
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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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健康部门 |
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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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民政部门 |
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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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化和旅游部 门、文物部门 |
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院(馆)校协作机制,开展少儿阅读推广工作,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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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科技部门、科协 |
统筹各类科普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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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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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消防部门 |
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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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场监管部门 |
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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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体育部门 |
统筹社会各类体育资源,为学校和学生开展体育锻炼、竞赛活动等提供场地、师资等支持,丰富学生的体育活动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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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妇联组织 |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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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共青团组织 |
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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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工委组织 |
发挥“ 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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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 |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有条件的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有序面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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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 |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 5.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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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街道 社区 |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2.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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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 资源单位 |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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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场馆 |
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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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科普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 |
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剧(节)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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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医疗卫生 机构 |
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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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校 |
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利用高校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科学教育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条件的高校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文体场馆有序向中小学生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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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 |
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