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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优秀案例的通知(钦教基教〔2022〕170号)

2022-12-02 18:05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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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山县教育局、浦北县教育局,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优秀案例的通知》(桂教办〔2022〕116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征集对象与数量

钦州市第一中学、钦州市第二中学、灵山县灵山中学、灵山县新洲中学、浦北县金浦中学。

以上校至少提交一件相关成果。

二、征集内容、案例要求和案例格式

详见文件报送评选事项及附件二、附件三的要求。

三、参考案例及撰写建议

(一)参考案例

1.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资源服务平台中的成果展示的成果

http://s.enaea.edu.cn/h/gjjzyfwpt/jxcgzy/2020-04-28/5009.html

2.《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创新及学校转型的实践研究》

http://s.enaea.edu.cn/h/gjjzyfwpt/cgzsfj/ptgzyr/cgbg/2020-04-29/5049.html

(二)撰写建议

1.参考国家级优秀成果案例,结合本校的实践撰写案例。

2.案例的撰写应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等板块组成。若用视频形式展示,也应附有相关成果的文字材料。

3.引入专家学者加盟成团队提高成果撰写质量。

4.激励成果的首创人发挥关键作用,将首创人的信息列于团队信息的第一位。

 

三、报送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2年12月4上午下班前

(二)由参与征集的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然后由市教育局基教科上报教育厅。

(三)联系人及电话蒙晓婷2815238,电子材料报送邮箱:qzjyjjk@qinzhou.gov.cn。

 C:\fakepath\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优秀案例的......实施优秀案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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