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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总责任人: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个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小微企业: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不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线下办理
办理材料: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若能共享核验的无需提供);
3.符合十类借款人类别的其他材料,合伙创业的应提供所有合伙人身份证明,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应提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组织者和所有组织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4.已婚的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结婚证》及其本人和配偶的信用报告,其他贷款申请人应提供《居民户口簿》及其本人和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的信用报告。合伙创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组织者参照上述要求提供信用报告;
5.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原件。合伙创业的可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
6.网络商户应提供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营业额)截图,申报前6个月内的交易清单、交易流水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交易情况的材料,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可通过“人社系统”核验);
7.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应提供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组织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交材料: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原件;
3.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符合十类借款人类别的身份证明;
4.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广西钦州市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3号门(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分中心人社综合业务窗口)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结果
联系电话:0777-2829927、 2824046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