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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及《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实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2〕242号)文件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房娟玲等128名就业困难人员(名单见附件)符合补贴条件,拟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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