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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及《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1〕 234号)文件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高日延等就业困难人员(名单见附件)符合补贴条件,拟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5日,共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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