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育儿补贴资金按年度发放,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集中发放上一季度经资格审核确认人员的育儿补贴。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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