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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是负责本市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钦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计划、总体布局、年度计划和行业政策,并指导实施。 三、贯彻国家、自治区对新闻出版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和有关经济性宏观调节措施,参与拟订我市相应的政策措施。 四、审核、报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发行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报社、期刊社等)、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等)二级批发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代理等机构;负责出版物零售申办和项目变更的审批;审核、报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和新闻出版单位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五、对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六、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承办新办印刷企业的审核申报。 七、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开发行报刊的审读,对其开版(开本)、刊期等项目的变更进行审核。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报批和管理。负责对市外驻钦州记者站的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出版物(指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市场“扫黄打非”工作,对非法出版物进行鉴定,依法查处各种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九、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组织查处本市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协助自治区版权局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对外交流的有关工作。 十、编制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直辖市全市新闻出版业的科学技术工作。 十一、制订全市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承办全市新闻出版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等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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